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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律师】傅春萍律师近期承办的六起成功刑事案例

发布时间:2018年7月20日 滨江刑事律师  Tags: 滨江刑事律师

  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傅春萍律师近期通过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积极向承办机关递交法律意见书及取保候审申请等材料,其承办的5个刑事案件当事人被成功取保候审,1个刑事案件当事人获缓刑判决,法律服务效果明显。

  傅春萍律师承办的陈某涉嫌诈骗罪一案,陈某于2018年4月13日被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的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徐某于2018年5月2日被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的黄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黄某于2018年5月22日被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的陈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6月22日(批准逮捕期最后一日),对其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陈某于当日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的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7月6日(批准逮捕期最后一日)对其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于某于当日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承办的周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傅春萍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通过数次与当事人周某会见,并积极与刑庭承办法官联系,组织与被害人家属调解,达成谅解,促使民事谅解程序的完成。同时在法院一审辩护过程中,傅律师提出被告人丁某系初犯、过失犯罪、积极履行全部赔偿款项并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当庭认罪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辩护观点,请求法院对已被羁押1个月有余的被告人周某判处缓刑,法院采纳律师的缓刑辩护观点,被告人周某于2018年4月23日被判处缓刑并于庭审宣判当天被成功释放。

  萧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傅春萍律师 联系电话:1370681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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