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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创业走歧途 里应外合捞偏门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1日 滨江刑事律师  

谢某失业后利用女友杨某在服装店做导购兼收银员的优势,帮助自己开店“创业”。在四个多月时间里,两人里应外合共计窃得店内服饰160余件,并在网店中出售牟利,致使服装店损失人民币2万余元。日前,黄浦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对谢某、杨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处两人拘役六个月。

谢某和杨某五年前从安徽来沪打工。2014年初,失业的谢某决定自己创业,他盘算着在网上开家网店,可是货源哪来呢此时,谢某的女友杨某在淮海路上的一家服饰店做导购兼收银员,于是谢某便打起了服饰店的主意。

在与女友商量后,两人决定趁杨某上班之际,谢某到店里来“挑选”服饰,结账时由杨某挑一件最便宜的商品结账,谢某拿回家后将服饰低价放在网上出售。

一切商定后,谢某便开始了创业的第一步。他先在网上注册了一家专柜正品代购的店铺,随后每当杨某当班,谢某就到店“采购”。每次拿回的服饰,谢某会以比吊牌价便宜20-50元的价格放在网店售卖。截止案发时,两人通过上述手段“创业”的收入已达1万余元。

2014年6月19日,两人故技重施,谢某在挑选完11件服饰和一板发卡后,来到收银台找杨某结账。杨某趁其他店员不注意,只收了19.9元的发夹钱,并拆除了其他货品的警报器后交给了谢某。当谢某匆匆离开店铺时,被店内的保安叫住并要求出示收银单……至此,两人的“创业”也随着警方的介入画上了句号。

到案后,警方对两人的暂住地进行了搜查,查获窃得的各类服饰100余件,价值2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谢某利用杨某从事收银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店内服饰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年轻人创业做自己的老板已成为一股热潮,政府也鼓励年轻人自主创业。然而,创业青年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诚信经营,切勿碰触法律高压线,须知只有靠自己的双手才能获得财富。而那些罔顾法律底线,走歪门邪道、走偏门歧途的人,也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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